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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5 | 恶性袭警案件背后的深度思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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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近日获悉,上海发生仅一人闯入公安机关用刀扎死警察六人,扎伤警察三人,扎伤保安一人的严重袭警案件,让人们心里感到十分不安。我虽然不是公安,但也和警字着边,我深感问题的严重性。这起案件的性质值得深度思考。这起恶性案件,倘若是有组织的黑恶势力所为,倘若是什么恐怖组织的罪恶行动,抑或是什么敌特的破坏活动,让我们遭受如此重大损失,恐怕不足为奇。然而恰恰制造如此惊天大案的却是一名普通群众,这不能不让我们认真反思。

    我们执法者每天都在对抗和非对抗性的矛盾中工作,每天遇到种种矛盾纠纷,如何解决这些矛盾,如何化解纠纷这是我们每一个执法者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。化解纠纷,正确的打击犯罪,时刻都在考验着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法能力。本来很简单的问题搞复杂化了,本应当缓和的矛盾搞激化了,这不能不说我们的工作上还存在严重问题。

    首先思想意识上存在严重的封建特权思想。警察是国家机器,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执法者,警察的权力只能对违法犯罪者实施,只有面对违法犯罪时才有权力。在人民群众面前警察只是服务者,没有任何特权。然而,在实际生活中,有许多警察把自己的位置搞颠倒了,好像自己高高在上,可以横行乡里,对群众也像对待罪犯那样生、冷、硬,于是群众心目中普遍产生了逆反心理、仇警心理。另外,警察的腐败也在人民心目中蒙上了阴影。群众中流传“大檐帽两头翘,吃了原告吃被告”这句话决不可能是空穴来风。

    其次,我们警察的素质和能力亟待提高。本来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侦破自行车盗窃案,知道这位暴徒是北京来玩的,住旅馆,是租来的自行车,警察当即就可以核实租车的事实,找到出租人,案情立刻就会真相大白了,没必要把事情搞得那样复杂,更没必要把矛盾激化。

    后果是惨重的,我为牺牲的民警们感到万分悲痛。教训又是惨痛的,一件本不该发生的恶性案件。

    希望我们能吸取教训,牢牢记住权力是服务,人民是基础,确立人民至上的执政、执法理念,我们的公安工作就会有新的发展,我们的警察才能真正树立起新的形象!

    放下沉重的话题,看看中华民族园里朝鲜族的生活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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